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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引导基金关于征集保定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科创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按照《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资规〔2021〕1号)、《保定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政规〔2024〕6号)有关要求,结合前期沟通形成的共识,产发集团作为保定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将联合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保定高新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单位合作发起设立规模2亿元的保定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科创基金(暂定名),本基金投资聚焦于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相关产业上下游领域的科技型项目。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管理机构。有关征集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素要求

    (一)基金名称:保定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科创基金(暂定名)

    (二)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五)存续期:基金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

    (六)投资方向:全部投资于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相关产业上下游领域的科技型项目,重点支持固态电池等相关产业领域。其中投资于天使期、早中期科技企业金额占基金规模比例不低于60%,相关解释依据《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资规〔2021〕1号)。

    (七)运作机制:

    1.产发集团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观察员1名,观察员不干预基金的日常运作,对于资金使用出现违法违规、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观察员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2.本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按项目投资进度或基金备案要求实缴资金。

    (八)退出机制:

    基金退出机制按照《保定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政规〔2024〕6号)和基金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一)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处罚影响基金正常运营的不良记录。

    (二)募资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须募集不少于6000万元资金,并提供相关单位出资意向函等资金募集能力证明材料。

    (三)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经验,熟悉电力装备及新能源相关产业上下游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以上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具备规范的投资管理及决策制度、完善的项目遴选机制、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及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及关联交易表决机制。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拥有专业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期间不得中途退出,不得参与管理投资地域、投资策略、投资领域均实质相同的基金。

    (五)管理业绩要求

    管理团队或核心成员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累计不低于5亿元,拥有丰富的电力装备制造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领域项目储备资源,主导过股权投资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并以现金方式退出全部股权,且退出项目的年股权投资收益率不低于10%),已投资(含退出)的天使期、早中期科技企业不少于5个。

    (六)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投资策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

    (七)返投

    依据《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资规〔2021〕1号)、《保定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政规〔2024〕6号)落实子基金投资河北省及保定市的规模。

    (八)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请在2025年5月8日前,向产发集团提交申报材料及行业分析尽调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十份(一份正本,九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nbaofund_xmb@163.com。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张佳慧

    联系电话:0312-591532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复兴中路康泰国际东区十七层

    邮编:071000

    四、申请说明

    1.管理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将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程序最终确定入围机构。

    4.基金完成注册后,产发集团将按照《保定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政规〔2024〕6号)及绩效评价制度相关要求对基金进行绩效评价,并落实有关奖惩措施。

    5.产发集团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解释权。

    附件:申报材料/filespath/files/20250430111130.rar

    1.申报文件编制说明及附件材料

    2.电力装备及新能源行业分析尽调报告

 

 

保定市产业引导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