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纪明纪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经商办企业
发布时间:2026-06-01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给予相应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一般来说,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
违反有关规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行为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主要是指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等。
某些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对此必须予以党纪责任追究。
相关规定
相关案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这些行为败坏党风政风,甚至成为腐败隐形变异的手段,必须坚决制止和惩戒。
(文字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